连云港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条件有哪些-公积金代办
我们的港单住房公积金通常都是单位帮我们缴多的那一部分,有的位住中小企业如果面临重大危机,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的积金公积金代办情况下,是缓缴可以申请缓缴的。那你知道在连云港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条件有哪些吗?别急,受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条件内容相信可以帮到你。喜欢就点个赞再看吧~
一、港单 连云港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条件有哪些
本条所称确有困难,位住是积金公积金代办指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:
(一)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处于停产、半停产状态的缓缴;
(二)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;
(三)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;。
二、受理连云港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设定依据
【行政法规】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)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、条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,港单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。位住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积金单位,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,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,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,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;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,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。。
三、 连云港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时间
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
四、 连云港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地点
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: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; 江宁分中心: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; 六合分中心: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2号; 浦口分中心:南京市浦口区文德路5号; 溧水分中心: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48号-3; 高淳分中心: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08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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